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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天津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指南>的通知》(津财采〔2023〕11号,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了解和熟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产品和操作流程,畅通供应商申请和办理渠道,助力中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指南》明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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