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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地区相关工作的通知》,确定新增宜宾市、攀枝花市为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地区。
我省早在2018年就启动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确定成都市新都区、广元市、南充市、雅安市和阿坝州为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地区,且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通知》指出,新试点地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定位等,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等重点方向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落实部门责任分工,确保绿色金融政策和试点方案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通知》要求,新试点地区相关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以金融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为主线,构建高效专业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担保等多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丰富融资服务模式,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推广环境信息披露,树立良好的绿色发展公众形象。
根据《通知》,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将实行动态管理。对试点成效明显的,持续给予激励支持;对试点成效不明显的予以整改或退出试点。(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