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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授予17个市(县、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称号,授予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等57个乡镇“湖北省生态乡镇”和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道老湾村等369个村“湖北省生态村”称号。

17个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分别为黄石市、荆门市、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市江夏区、武汉经开区、黄石市黄石港区、枣阳市、江陵县、公安县、监利市、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鄂州市华容区、孝感市孝南区、大悟县、孝昌县、黄梅县、广水市。

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84个、省级生态乡镇844个、省级生态村6428个。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湖北各地形成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样板,带动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新报记者彭翠楠、通讯员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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