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1)不属于交易,而是内部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从最终实施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所能够实施控制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

(2)由于该类合并发生于关联方之间,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很难以双方议定的价格作为核算基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种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购买行为。既然不是购买行为,就不存在购买价格,没有新的计价基础。因此,参与合并各方的净资产就只能按照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既不因合并而增加,也不因合并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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