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相关资料图)
2.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法律快车提醒,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2.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3.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二寸照片一张。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什么要求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1.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2.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4.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5.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6.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