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写了几篇小规模纳税申报的文章。


(相关资料图)

从思路的分享到具体实操填表,我可以自信的说,就是依葫芦画瓢,你也都学会了。

不信你再看看文章

1、3%减按1%,2023年1季度小规模申报表这样填

2、2023年小规模开了免税、3%普票怎么申报?

3、3%减按1%,做账先按3%价税分离,然后2%转营业外收入?

4、3%减按1%,小规模开3%专票怎么申报?开3%普票怎么申报?

5、这个月小规模申报的共性问题,减免税比对异常

6、小规模没有专门的未开票申报栏次,未开票收入如何报?

7、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也能减按1%征税,但前提是...

8、3%普票和免税发票,申报时怎么换算销售额?

最近有个朋友说他们一季度红冲了2022年的免税普通发票,(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所以,纳税人红冲2022年的免税普通发票,自然也是开的免税的红字发票。

这个朋友2023年1季度开票情况如下:

我想请问大家,现在有两种申报表填写方法,你认为哪种是正确的填写方法?

第一种如下:

这种填法,纳税人把当期开的红字发票直接扣减当期销售额,扣减后当期销售额刚好小于30万,所以纳税人仅仅就专票部分按1%纳税,普通发票(包括红字发票)部分适用小微免税了。

第二种填法如下:

这种填法,纳税人先把红冲以前年度的免税发票抛开,单独看当期的发票,当期销售额刚好就超了30万,所有当期的的发票都按1%纳税,然后这张红冲以前年度的免税发票单独填写负数在小微免税栏次(冲减销售额)。

你们看,两种填法税额相差甚远,差了几千块,我们这先暂时不讨论这两种填法在申报比对时候能不能出现异常比对的问题,我们就单纯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的原理讲,你们认为那种填法或者那种填法产生的纳税结果是正确的?

留言区说说吧!我想可能很多朋友这个月都有红冲免税发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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