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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公司于 2023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大洋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在重庆市渝北区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大洋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零部件(重庆)研发制造基地”,在投资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0亿元人民币,并在重庆创新经济走廊辖区内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具体实施主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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