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资料图)

决定免去:

李勰的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袁薇的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敖登雪的毕节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万勇为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乔顺为毕节市商务局局长。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石瑛为毕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赵君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彤同志申请辞去  

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彤同志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石瑛同志代理毕节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石瑛同志代理毕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赵君同志代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赵君同志代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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