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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撒7月4日公告,7月3日,公司收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琼02破申4号《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三亚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凯撒旅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即使预重整受理,后续进入重整程序需要法院在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前,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期间,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向中国证监会通报情况,中国证监会作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和受理法院逐级报送的报告后,审查决定是否批复同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但考虑到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及存在的资金占用事项,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申请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