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食堂承包需要招投标吗

1 承包者要严格按照《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2 为确保食堂进料的卫生安全,学校逐步实施各食堂的米、面、食用油、肉、蔬菜实行统一招标定点进货和货物标准,由各食堂经营者和管理办公室组成评标小组,确定定点供应商及货物标准,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该各物品中等以上品质。以上材料不允许食堂从非定点供应商或低于要求标准进货。

二、招标监督注意事项

1、符合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指派二名工作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和证明;

2、投标前,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并加封;

3、投标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投标人的身份,记录投标人投送标书的时间,检查并记录标书密封情况;

4、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员应封贴投标箱;

5、公证员应监督招标方(受托招标方)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6、开标前,公证员应查验投标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及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审查投标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投标条件;

7、公证员应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

8、投标箱开启后,公证员应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书的启封;

9、公证员应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

三、建筑工程招标的条件

1、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具体的条件:

(1)施工现场已经达到三通一平,具备招标条件。

(2)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且施工图经市图审办、市消防处审核,并领取市图审办颁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核证书。

(3)标底制作完成。

(4)招标文件编制完成。

(5)符合地市规定的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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