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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类犯罪教职工严禁从事接触未成年人工作】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司法实践中,由于教育行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教职员工犯罪的判决结果,导致有的教师犯罪后隐瞒犯罪情况仍从事教师职业。对此,《意见》规定,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

据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至2020年间,返聘教师许某某多次单独或在有其他同学在场时猥亵多名女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同时被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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