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大婴儿输液中死亡】9月7日上午,王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己不满11个月的女儿因口腔疱疹和气管炎到富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6日在输液治疗时女儿不知怎的就死亡了,随后医院对女儿进行了抢救,但仍没有抢救过来。
输液中幼儿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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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上午,记者在富县人民医院见到了王先生,对于女儿的突然离世,王先生仍悲痛不已。“女儿是去年10月27日在富县人民医院出生,出生时各项指标都正常,产检也没问题,现在突然人就没了,孩子还不满11个月,内心实在接受不了。我女儿是9月1日住的院,当时也做了皮试,医生说是口腔疱疹和气管炎,随后就住院了。出事后,孩子没有抢救过来,医生告诉我们说孩子可能因呛奶引起窒息导致死亡。”
孩子母亲缑女士表示,6日上午医生给女儿输第一瓶液体时,自己确实给女儿喂了母乳,女儿当时没吐奶也没打嗝,如果真的呛奶,孩子肯定会不舒服会哭闹会挣扎。“打第二瓶时,我将孩子竖着抱着,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并没有任何的哭闹,期间我突然发现娃口唇青紫了,才赶快去找护士、医生,没想到还是没有留住孩子。”
从出事到现在,王先生心中还有一个疑惑,“孩子住院治疗期间,特别是输液期间,医院护士从未主动巡视病房,也不主动询问孩子情况,作为患者家属,没有专业医疗知识,婴儿出现问题时我们不能及时发现,如果医院医生能做到不间断巡视,是不是可以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
医院:初步判断是呛奶引起窒息死亡
对此,富县人民医院一高姓副院长解释,9月1日上午,王先生女儿因急性喉支气管炎、疱疹性咽喉炎、支原体感染、腺病毒感染在医院办理住院,9月6日10时19分,护士巡视病房时发现患儿口唇青紫、四肢软,医院紧急组织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在抢救期间从患儿气管中抽出母乳,初步判断死亡原因可能是幼儿呛奶引起窒息导致死亡。”
高姓副院长还表示,如果家属对于幼儿死因有异议,可以走司法途径或第三方鉴定,若鉴定认为医院有责任,医院肯定不会逃避,会承担相应责任。
富县卫生健康局:会督促医院积极处理此事
7日下午,记者前往富县卫生健康局了解情况,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局里已派医政医管科的人前往医院处理此事。之后,记者致电富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李主任,他告诉记者,自己目前仍在富县人民医院与家属、医院就此事开会中。“咱就是在中间督促医院积极配合、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此事。”
律师: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患儿家属当务之急的是要求医院封存患儿的住院治疗病案,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若患儿家属高度怀疑医疗过失致患儿死亡,那么患儿家属可先与医院协商处理,也可以要求当地卫健委调处。如无法协商或调处,患儿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法院可基于医院或患儿家属的申请,也可以依职权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医院或患儿家属对医学会作出的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任何一方均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再次作医疗事故鉴定。
赵良善强调,若患儿家属对二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仍不服,那么患儿家属可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法医鉴定机构作司法过错鉴定,将依据医院的过错大小判定医院责任大小。如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以及司法过错鉴定,鉴定结果都是医院无责,那么医院不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