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一则“储户243万元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的新闻冲上热搜,引发全网争议的不仅是邮储银行拒绝赔付,还有足够奇葩的理由:“为何储户不经常查询账户?”作为一家大型银行机构,邮储银行搪塞赔偿责任的理由,逻辑有些荒唐,态度令人痛心。

据报道,江苏南京储户李先生一家243万元积蓄被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原行长挪用,后该行长因犯挪用资金罪获刑2年3个月。受害人要求银行赔偿却被拒绝。储户一审胜诉后,法院在二审时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经多次调解,银行仍坚称,储户在处理自身存款中,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因此应自行担责。

这一事件引发了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相关部门应加强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方面给予更多的保障。

同时,事件也提醒大家,储蓄和理财在选择金融机构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仅关注利率、回报等,也应及时关注账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银行报告或报警处理。

光明网 作者:陈谷子 王鹏威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