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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扬州市首次出台的关于农业科技创新意见,该意见为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科技动能。

《实施意见》指出,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农村经济增长中的驱动力作用,经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大幅度提升,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实施意见》明确,要抓好“突出产学研结合,发挥农业科技新动能作用;突出智改数转,提升农业科技新装备水平;突出自主创新,推进农业科技新平台建设;突出人才培育,壮大乡村振兴新农人队伍”等4个方面12项重点工作。在发挥农业科技新动能作用上,进一步拓展深化与科研院所合作,加快推进农业种业发展,提升优化综合服务效能。在提升农业科技新装备水平上,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积极推广智能农机,着力建设数字乡村,进一步推进农业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发展。在推进农业科技新平台建设上,积极打造企业自主创新平台,优化农业园区创新载体,建设农创孵化中心。在壮大乡村振兴新农人队伍上,努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发展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

《实施意见》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要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稳定支持。要强化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稳粮保供、减损增效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能力。要强化宣传引导,大力选树农业科技创新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在农业科技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营造各级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全市合力共建的良好发展氛围。

(责任编辑:张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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