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颖

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子女4人为何他能独得70%房产?重要因素是:“精神赡养”。市政协日前围绕加强老年权益保护主题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研。与会委员建议,推动遗嘱公证进社区,确保老年人能充分按照个人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更好地保护老年人权益。

独得70%房产的案例是调研过程中二中院提供的典型案例之一。刘先生(化名)兄弟姐妹共4人,只有他与父母一起生活,在近40年的时间里,他不但照顾父母生活,更是在父母年老体弱后积极求医问药、嘘寒问暖,给予了长久的照料与陪伴,直到为两位老人养老送终。因为父母生前并未立下遗嘱,两位老人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要求平分老人留下的房产。最终法院裁定,刘先生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及精神赡养义务,继承70%的房产份额,其余三人各继承10%的房产份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涉及老年人的民事案件主要有4类,分别是赡养纠纷、遗嘱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

有的把老人送到养老机构一放就是一年半年,也不去探访,老人的赡养需求是多样化的,精神赡养需求更加难以得到保障。”这位负责人介绍,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发生由于老年人自书、代书遗嘱不符合要求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使得最终财产分配时无法体现老人意志。赠与合同纠纷则主要是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居住权,或是老人过早将房产过户,之后因种种因素反而造成老人居无定所。在各种纠纷中,老人维权意识薄弱,证据意识不足,往往在事发后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随后,委员们与市二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北京银保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就司法实践中反映的涉老审判案件的主要类型、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和司法保障措施开展研讨,交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

“要通过实施细则的丰富完善加大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比如明确‘儿女同责’,继承权利与赡养义务相一致,赋予儿女同等义务。”

“应制定养老机构可资借鉴的标准协议模板,明确各方履行义务、儿女探望频次,对不及时缴费行为进行惩戒,严重侵害老人权益的单位要纳入黑名单,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个人应纳入信用名单。”

“要推动纠纷溯源性治理,比如在养老机构、房产过户机构等设立法律援助驿站,就老年人常见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能否向前一步,推动遗嘱公证进社区,确保老年人能充分按照个人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

……

委员们纷纷发表建议。市政协社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政协将就“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推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主题开展调研协商,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是其中重要内容。接下来委员们还将开展深入调研,倾听群众呼声,聚焦完善养老领域地方性法规的现实需求开展广泛交流与研讨,力求对完善司法保障措施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见建议,助力切实加强老年权益保护。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