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李祺瑶

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通知,将开展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首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拟立项建设50个左右,择优推荐23个参评教育部项目遴选。每所职业学校可申报2至3个项目。

现场工程师是校企紧密合作在一线岗位“现场”培养的,有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复合型紧缺工程技术应用人才。市教委介绍,首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将聚焦首都超大城市运行管理、高精尖产业发展和高品质民生,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针对生产制造、测试装调、试验试制、现场管控、设备运维等一线岗位,校企共同培养一批现场工程师,探索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领域现场工程师培养的先进经验、培养标准和育人模式。

职业学校将和企业联合实施学徒培养。项目企业设立现场工程师学徒岗位,明确岗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校企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明确学徒参照企业职工或见习职工身份并享受相关待遇,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学徒培养和员工职业教育。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标准、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建设核心课程、开发建设高水平教材以及配套的数字化资源,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工学交替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北京将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根据岗位人才需要,校企联合招生,项目企业可根据需要向项目学校提出招生选拔的标准和要求。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开展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人才选拔和培养,实行小班化教学,支持通过中高职贯通培养、专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层次、接续培养。校企联合设计和开展教学考核评价改革,开展职业能力评价,设立淘汰机制,实现动态择优增补。职业能力评价结果作为入职项目企业的定岗定级定薪参考。探索项目企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独立承担学分课程。

市教委明确,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一所学校和一个企业联合申报,如依托项目为中高本衔接贯通培养项目,申报单位为衔接贯通培养项目的所有院校;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项目管理系统内已审核通过的企业,每个企业合作院校不超过3所,不得以企业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申报。

每个项目存续期不低于一个培养周期,即一般不低于2年。每个项目应独立编班培养,原则上每班不少于30人,且应建立科学的淘汰和动态增补机制,按照校企共同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学徒开展学习过程及学习期满的考核。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