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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白波

财政部、税务总局8月2日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底。

公告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这次的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体现出了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扎扎实实、真金白银式的支持。”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张杰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减免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传递出了要从中长期角度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希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主体之一的明确信号。

张杰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出台的目的十分清晰,就是要从根本上支持和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以他在全国东、中、西部多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后者非常支持相关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出台。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身经营和运行的特点是小规模,聚焦于某些劳动密集型的、关乎老百姓生活服务的领域,也有一些专精特新的小微企业分布于产业链供应链的重点环节。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经营收益、经营规模都比较小,人数比较少,处于成长过程中,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相对较小。”张杰指出,增值税的减免首先将有助于培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帮助他们逐渐发展成为大、中规模的经营体。

此次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为何延续时间如此之长?张杰表示,三年疫情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后者冲击相对较大,在当前经济复苏阶段,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然面临很多经营困境。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到2027年,就是希望通过一个中长期、持续性的政策支持,而非以往短期的应对政策,有力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以增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运营能力和对前景的信心。

同时,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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