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商丘的王先生向九派新闻反映,6月27日下午3时左右,商丘市永城市龙岗镇初级中学在学校男厕所内安装了监控,且并未事先通知学生。

现场视频显示,厕所进出口旁侧的墙壁上方有一个监控摄像头,很多男生从该门口进进出出,多人在摄像头下围观。受视频清晰度限制,无法判断监控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资料图片)

监控摄像头位置。图/王先生提供视频截图

6月28日上午,永城市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已经接到反馈信息,目前相关科室已经处理完毕,学校已处理好相关情况。

同日下午,九派新闻联系到视频拍摄者李同学,他表示,监控安装当晚,他去查看时,发现“它是坏的”,“既没有红外线,也没有亮灯。”

其称,学校装监控的目的是震慑学生,“老师是为了防止我们在厕所吸烟、打架斗殴,才安装坏监控吓唬我们。”

据《极目新闻》报道,该校校长表示,监控是报废的设备,目的是防止学生打架,目前已经拆除。

李同学向九派新闻确认,学校已于28日上午将监控拆除。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校方为了防止男生打架,在男厕安装监控,势必会拍到男生身体的私密部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校方侵犯了男生的隐私权,校方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失费等民事责任。

其称,如情节严重,校方还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可对校方负责人予以治安处罚。

赵良善认为,倘若校方安装的监控是报废的监控,并未拍到男生,那么校方并不违法,不需担责。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刘雨彤记者彭茸雯

编辑曾金秋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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