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陈蕊(右中)在淖毛湖镇工业园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 摄


(资料图)

从伊吾县城出发,一路向北走70余公里,便能到达淖毛湖镇。

夏日的淖毛湖骄阳似火。6月8日13时许,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淖毛湖人民法庭庭长夏海来提·巴拉提带着书记员陈蕊来到淖毛湖镇工业园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一起劳务纠纷的调解。

“夏法官,你可来了,这俩人咋说都不让步,现在还僵着。”淖毛湖镇工业园区社区工作人员沈春梅说。

来之前,夏海来提已了解了这起纠纷:今年5月,工业园区快通物流园鑫盛餐厅老板岳某雇用龙某在其餐厅工作,约定每天酬劳为300元。11天后,龙某因家中有事急需离开,要求岳某将未结的1000元劳务费付清。岳某认为龙某工作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导致部分顾客流失,不愿给钱。龙某一气之下接连几天到岳某餐厅驱赶顾客,两人越闹越僵。

6月3日,龙某和岳某来到工业园区社区“说理”,社区把司法所工作人员、警务室民警都喊来了,两人之间的“疙瘩”还是没解开。

夏海来提没再多问,当场给两人说法理、讲道理,十几分钟后两人都松了口,各自认错并当场达成和解,以岳某当场向龙某支付500元劳务费作结。

“有法律支撑,法官调解起来更专业、更精准、更高效。”淖毛湖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王恒新说。

淖毛湖镇坐落着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伊吾县工业园区,是新疆煤化工产业的重要基地。目前园区已入驻企业79家,就业人数26000余人。园区化工、厂矿企业多,务工人员量大,矛盾纠纷相对集中。

面对需求,2020年4月,淖毛湖人民法庭应运而生。

淖毛湖人民法庭虽然“年轻”,但工作机制已趋于成熟。人民法庭采取“诉调对接+繁简分流+速裁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模式,大量简单涉企纠纷案件在诉讼前端得以化解。

哈密市国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伟公司”)就是受益企业之一。

2021年年初,国伟公司与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国伟公司向建设公司提供价值800余万元的混凝土。

合同签订后,国伟公司按要求供货,建设公司以分批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但直到2021年底双方合同期满,建设公司尚有24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

企业发展需要钱,工人也一直在催要工资,国伟公司企业项目现场负责人仇高雷来到淖毛湖人民法庭起诉。

得知国伟公司的情况后,夏海来提一刻也没有耽误,立即联系被告解决问题。

走诉讼程序费时耗力,夏海来提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合作期间存在口头约定的其他情形,夏海来提调查起来颇费了一番功夫。

“法官很用心,为了促成和解不停地给我们做思想工作。”仇高雷说。

经历4次调解后,2022年5月,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国伟公司的240余万元货款被成功追回。

淖毛湖镇除了有“重量级”工业园区外,还是全国最大的晚熟哈密瓜原产地、主产区,全镇哈密瓜种植面积达3.78万亩。因瓜而而起的纠纷也不在少数。

6月8日,夏海来提·巴拉提(右)在瓜田里向村民艾木都·托卡做法治宣传。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古雪丽摄

“每年7月至10月处理涉‘农’纠纷,10月至11月又以涉‘企’纠纷为主。”夏海来提总结说。

2021年9月,淖毛湖镇希望社区居民刘伟和张某同时出售了自家哈密瓜,两家的瓜田相邻。

购买张某家哈密瓜的收购商雇工人采瓜时,把刘伟家的瓜也采了去。刘伟家收购商采瓜时发现瓜已被采走,要扣刘伟2亩地的瓜钱。

刘伟赶紧找张某协商,张某却把责任推给采购商,采购商又将责任推给工人,工人则说自己是听“令”采瓜,无过错。索赔无果的刘伟只好报警。派出所民警当日便联系社区、人民法庭、司法所等部门工作人员一起上门调解。

怕说不清问题,夏海来提将调解现场设在刘伟家的瓜田。在地头,大家有疑问现场提,有建议现场说。经过一番释法说理,两家收购商各让一步,由张某家收购商向刘伟家收购商赔偿了约1600元瓜钱。

“以前碰到事就跟对方‘吵一架’,分个输赢就算了。现在说理很方便,一通电话整个‘调解团’都来了,调解有理有据,大家心服口服。”刘伟感慨地说。

得空,夏海来提就带着书记员在村(社区)走访,村民随时问他随时解答。

2022年4月至今年5月底,淖毛湖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323件,结案率92.26%,诉前调解案件57件,调解成功率100%。

这组数据也记录了淖毛湖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的印迹。(古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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