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违法行为由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惩治。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资料图片)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

1、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2、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

剩下就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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