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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开庭之前,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1年5月,原告西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某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装修分包合同》,被告将某小区的门窗安装工程发包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便立即安排人员进场施工,工程验收交付后,被告尚欠工程款13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法官张扬之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公司了解情况。“并不是我们公司要拖欠工程款,而是安装的门套存在质量问题,我们一直在找人返工。”电话里,被告不断向张法官“吐苦水”。原来双方就工程结束后的维修问题一直无法达成共识,故而导致工程款拖欠未结。找到症结后,张法官结合原、被告争议的焦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明确各自责任,协调解决维修事宜。

经过张法官的悉心调解,原告表示会按照要求尽快维修,被告也承诺在维修会及时支付工程款。最终,原告在预定期限内完成了维修,并主动减免工程款1万元,随后在张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付给原告工程款12万元。

秦都法院陈杨寨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做到了定纷止争,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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