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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5年试点,税延养老险落下帷幕,正式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并轨。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通知,自9月1日起,税延养老险停止向新客户销售,支持将税延养老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税延养老险保单。整个衔接工作将在年内完成,苏州有保费规模约4700万元的保单涉及其中。
税延养老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在缴纳保费的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税。2018年5月1日,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正式试点税延养老险。业内人士认为,税延养老险政策出台虽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并未激发公众的购买热情,呈现了叫好不叫座的现象。去年个人养老金政策落地后,与税延养老险功能相似、税优相同,但前者明显优于后者,并轨势在必行。
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苏州分局了解到,根据统计,苏州工业园区税延养老险的保费规模约4700万元。中国太保寿险苏州分公司是苏州工业园区税延养老险主要承保单位之一,相关负责人介绍,若税延养老险保单尚未进入领取期、或已到约定领取年龄但未领取,可以申请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但需按照《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税延养老险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后,保险费将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纳,如果退保或者到达领取年龄后,退保金及养老金也将支付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若税延养老险保单已进入领取期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将不能申请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领取时将代扣3%个人所得税。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交费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当年度交费之和超过12000元,可以向税延养老险承保公司申请退还超额部分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