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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残联启动瘢痕性功能障碍救助项目,联合医疗康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康复救助。

2月15日,因烧烫伤引起增生性瘢痕导致无法正常走路的呼和浩特市高二学生蒙蒙(化名),在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内蒙古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整形外科接受了用时6个多小时的手术治疗。他是瘢痕性功能障碍救助项目启动以来的首位受益者。

两年前的一天,因家中油锅突然起火,蒙蒙帮忙灭火时,右脚被滚烫的油和四溅的火星烧烫伤。“当时立即做了手术,但术后孩子的右脚常常疼痛,无法参加体育活动。”蒙蒙的父亲公先生说,两年来带着孩子尝试了各种治疗方法,但始终无法缓解疼痛,烧烫伤部位引起的增生性瘢痕,导致蒙蒙的脚趾上翘,影响到了行走和脚掌发育。

无助之时,公先生得知了残联的救助项目,蒙蒙非常高兴,决定再进行一次手术。蒙蒙的主治医生告诉记者,这次手术中,为蒙蒙切除了瘢痕,对其畸形的脚趾进行复位,术后还将配合功能锻炼等辅助治疗,力争让蒙蒙早日痊愈。“这次手术不仅有医保报销,残联和医院还会给予补贴,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术后,孩子的脚趾已经能放平了,期待孩子的右脚能够早日恢复正常。”公先生说。

据介绍,瘢痕性功能障碍救助项目启动以来,全区各地的患者都在陆续申请,目前已有近20位患者通过审核,医院将分阶段安排救助对象住院治疗。

记者从自治区残联了解到,瘢痕性功能障碍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是: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或学籍并参加区内医疗保险,年龄在3至55岁,被确认为创伤、烧伤、外科手术等引起的严重增生性瘢痕、瘢痕疙瘩、萎缩性瘢痕及瘢痕挛缩导致的面颈部、躯干、四肢、会阴部功能障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需要用手术、激光、注射、放疗、康复等综合疗法进行治疗,且经过专家组评估,预期有较好恢复效果的学龄期及就业年龄段病例,本人及监护人对康复治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并能够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接受必要的康复训练。由第三责任方引发的事故和已购买商业保险可享受二次报销者不在救助范围内。

每名受救助者的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21修订版)或DIP标准进行收费,医保不能统筹支付的个人支付费用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个人支付费用为6000元(含)以下部分,自治区残联给予补贴83.33%,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承担16.67%;个人支付费用6000-7000元(含7000)部分,由受助者个人承担;个人支付费用大于7000元部分,由定点康复机构给予补贴。

据介绍,瘢痕引起功能障碍者可向旗县级残联申请进行初筛和鉴定,项目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审核申报材料后,将对拟救助对象进行评估,确定救助对象后将分阶段安排救助对象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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