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精神病隐瞒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隐瞒精神病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可以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

得了医学上认为的哪些疾病是不可以结婚的

不可以结婚的的疾病: 、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三、

结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怎么处理

对于结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具体理由如下:

(一)《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第一条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第三条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对于结婚后发现自己的配偶在结婚前就有精神病的情形,在婚后的一年内,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学校婚姻关系的请求的。若是配偶是在结婚后才患的精神病,没有患病的一方如果想要离婚,通常是需要在变更配偶的监护人后,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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