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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注意到,农民在就业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按照20%的缴费率缴纳,但当他要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仅有8%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可携带。

“这种转移接续政策,使得农民在‘城乡往返之间’面临着较大的参保权益损失。”她建议,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协调发展。

孙洁在调研中还发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存在待遇水平偏低、筹资水平低渠道窄等现状。对此,她建议,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健全筹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筹资功能,补齐短板。还应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加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投入,统筹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养老保障政策,持续助力和推动乡村振兴。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宋佳音

编辑 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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